理方法为:
(1)如触电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,可停心肺复苏法操作。
(2)心跳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,应严密监护,不能麻痹,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。
(3)初期恢复后,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、躁动,应设法使伤员安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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